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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国昌实验学校 体育课(活动课)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3年07月07日

一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“学生为本、健康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确保学生安全。

二、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,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,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,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,要及时给予救助。

三、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、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,必须有学校领导、体育教师、校医、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,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
四、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若发现不安全因素,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人员并进行维修或更新。           

五、上体育课时,体育教师要提前到操场等候学生,待集合完毕后清点学生人数。

五、课上组织学生活动要安全秩序,确保学生活动在教师视野范围内,尤其对投掷器械、学生训练要严格管理。

六、对运动幅度较大的体育运动项目,体育教师要对学生讲清基本动作要领,做好全面的保护工作,防止出现意外事故。

七、 如果体育课上,发生学生呕吐、晕倒、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通知校医、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,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。